生物与化学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要求
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,是指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对发展对象全部文字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规范性进行全面审查、核对,以确保其客观全面、准确无误。审核,既是对发展工作中形成的材料的审核,更是对发展工作全过程的检验和把关。审核,是组织发展中的重要步骤之一,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,要把审核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。
(1)审核要点:“三查”、“三看”、“四杜绝”
三查:
一查时间:考察时间是否期满。
二查程序:全过程是否合乎规范。
三查材料:入党申请书,考察登记表等各种表格,材料是否齐备。填写是否合乎规范。
三看:
一看思想政治表现:信念、觉悟、品德、动机等。。
二看学习表现:态度、成绩。
三看群众基础:群众关系、同学评价。
四杜绝:
一是杜绝材料前后“一杆子到底”的“包干”现象。从考察表确定积极分子时支部意见、培养考察人,培养后总支意见,到《入党志愿书》“支部大会决议”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、“上级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意见”等栏目,不容许出现一个人签字到底的现象。
二是杜绝“代签名”现象。签名必须真实。
三是杜绝“材料突击”现象。临时补救本来没有的材料。
四是杜绝“材料虚假”现象。材料中出现不实表述或缺乏根根的评价。
(2)注意事项:
① 及时审核,不拖延。
②审核确认无误,审核人在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最后一栏“经培养后党总支意见”中写出简要评价并签名盖总支章。
②未经审核,不得发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④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,应将志愿书送组织部盖章备案。